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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企业申请专利要注意什么
作者:广元益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08 08:48:32
经商标局实质审查,凡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如商标的构成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或商标与他人在同一商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核准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该广元商标注册申请将被驳回,即商标局拒绝了申请人注册商标的请求。驳回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商标局签发商标注册申请核驳通知书,简单讲明驳回的理由,连同原申请书件一同寄送申请人。
申请人收到核驳通知书,应仔细阅读,搞清驳回的理由,若对驳回的理由不服时,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设立的商标复审机构,它独立于商标局,对商标局的决定、裁定进行复审(复议),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进行裁定,以监督、配合商标局做好商标授权工作。
商标评定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商标局驳回注册续展申请的决定、商标局对商标异议的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宗旨是保障商标的审查与注册依法进行,维护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请求复审的应填写《驳回的申请书》,写明申请复审的理由。
然后连同商标局驳回的申请书件及《商标核驳通知书》一并交送商标评审委员会,必要时可以附送证明复审理由的相关材料。与此同时,还应缴纳评审费。申请复审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申请应在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天内进行。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复审申请后,集体评审申请人的复审理由和商标局的驳回理由。
经评议认为商标局的驳回理由成立的,则做出终局决定维护商标局的核驳决定;若认为申请人的复审理由成立的,则终局决定该商标的注册申请应予初步审定并予公告,将有关材料及终局决定移送商标局,由商标局办理有关审定与公告事宜。对商标局驳回注册申请的决定请求复审是当事人的一项权利。
由于商标的审查受审人员的素质、审查所需的检查手段的影响,商标局的有些驳回决定可能有不妥之处,也正因为如此,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后予以初步审定的约占驳回复审商标注册申请的20%左右。所以当事人不要轻易放弃这项权利。
随着国家对于创业的政策不断放宽,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创业大军,开始了自己的创业生涯,越来越多的中小型企业成立,使得广元商标注册日益趋热,那关于的这些你都知道吗?
一、商标注册的好处:1、商标具有区别商品或效劳出处的效果,引导消费者认牌购物或消费。2、商标推进生产者或经营者不断提高或稳定商品或效劳的质量。3、商标是公司品牌的根底,有利于商场竞赛和广告宣扬,是公司诺言和质量的标志。4、商标是公司的无形资产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5、商标是请求国家免检、省市名牌、驰名商标、质量认证的前提条件。
二、商标注册的方式:汉字商标、图形商标、英文商标、组合商标
三、商标不注册的危害性:第一未注册商标是不受法律维护,不能有效地运用现代宣扬手法参加竞赛。由于该商标假如被别人运用,法律并不对该商标供给维护,所以别人将无偿地享用公司辛苦创始出来市场,公司的商场份额和经济利益因此遭到危害。第二,公司商标假如被别人抢先注册,就不能持续运用该商标了。由于假如持续运用,就侵犯了别人的商标注册专用权,所以主张贵单位进行商标的全部维护。
四、商标的功能:
首先,商标具有商品识别功能。它是商标最初始的,也是最基本的功能,甚至在历史上被认为是商标独一无二的功能。试想商品上没有商标,消费者就无法知悉商品的生产者,就无法将不同生产者所提供的同一种商品区分开来。举例来说,大多说消费者在购买运动产品时,首先想到的就是李宁、耐克、安踏等世界知名品牌,但如何对这些品牌的产品进行区分呢?这就需要商标识别功能发挥作用。
其次,商标注册具有品质保证的功能,即同一商标所表彰的商品或服务具有同样的品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际贸易日益频繁,跨国公司的规模和数量都在不断壮大。同一商标所标识的商品可能完全来源于不同的国家,即使在同一国家,也可能来源于不同的制造商。经营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商品声誉就要努力保证使用同一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具有同一品质。这就是为什么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不是看商品的生产地或制造商,而是看商品的商标的原因。就像我们购买手机,不看手机在哪个地方生产,而是看手机品牌是诺基亚、三星,还是摩托罗拉。如果不是知名品牌,大多数消费者不会购买,商标使这些商品成为众多消费者追逐的对象。
再次,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不仅是竞争的武器,更是企业长久收益的来源。当今世界上许多著名的跨国公企业都是靠无形资产竞争,靠无形资产获取收益。
专利有很多种,外观专利就是其中一种,相对于其他的专利,往往容易被忽略,事代办小编就来说下申请外观专利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1、设计要点,尽量简写一个设计要点写着形状、色彩和图案的专利,几乎是在宣称:我只是想要这个外观设计能被授权,并没有维权的打算。设计要点写的越多,专利保护范围越小,越容易被规避。
2、找创新点,取小单元申请人提供的一个产品,可能包含多个创新点,为了节约成本,申请人可能将产品整体作为一个专利申请。由于存在多个创新点,专利易被规避。应提取创新点,单个创新点分别申请一个专利,形成多重专利布局。
3、部件申请,优于整体若专利产品是由多个部件组装而成,在申请人预算允许的前提下,将整机拆分成具备授权前景的多个部件,分别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会是更好的选择。
4、若无必要,不用色彩在能获得授权的前提下,外观设计说明书中避免请求色彩保护。部分申请人认为,请求保护色彩能使专利与自己的产品更接近,起到更好的保护效果。事实上,一旦这样做,他人可能仅需改变产品颜色就能规避专利。
5、形状创新,申请形状若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均有创新,可将产品在形状上的创新单独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由于产品的颜色和图案容易被改变,对产品的外观产生较大影响,因此申请不具有色彩和图案的形状外观设计专利,能争取到更大的专利权保护范。专业的代理机构可以帮您把关知识产权,做好知识产权布局保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深入实施国家广元商标注册战略,不断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依据《泛珠三角区域工商行政管理合作协议》,经九省(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一、合作宗旨为进一步做好商标战略实施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任务要求,参加合作的各方成员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服从地方性法规,在各省、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指导下,坚持统筹规划与突出重点相结合,通过在区域范围内开展一系列活动,推进国家商标战略实施,加强区域内各相关部门间合作,互相借鉴当地有益经验,促进区域商标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促进区域经济的繁荣与发展。
二、合作内容
(一)开展商标业务知识培训活动。在泛珠三角区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针对各协作成员方商标工作人员的商标注册业务知识培训工作,各协作成员方依照区域工作小组组长的统一安排部署,轮流主办涉及不同主题的商标业务培训班,非主办方须积极参加,并根据需要配合主办方工作。
(二)建立区域间工作信息交流机制。加强泛珠三角区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商标战略工作信息交流,建立信息交流长效机制。各协作成员方应根据工作实际,主动将各单位引导商标注册、商标监管维权等日常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及其他专项工作成功经验编制成简报,向各协作成员方发送,实现区域间商标工作信息共享。每年举办一次商标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各协作成员方在本系统中推荐工作能力突出、业务知识过硬的先进集体代表或个人参加,对实施商标战略过程中取得的经验、遇到的问题进行研讨、交流。
(三)强化区域间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活动的协作。各协作方及时将涉及在其他成员方发生的重大商标案件发往相关成员方商标监管机构,互相沟通案情,及时备案处理。并充分发挥泛珠三角区域商标保护协作网等商标执法区域协作网功能,定期开展区域内协作活动,协调指导跨区域执法行动,提高区域协作执法效能。通过区域间商标执法的协作,达到准确、高效处理疑难问题的良好效果。
三、合作要求
(一)为做好当年年主题的有关工作,成立泛珠三角区域工商行政管理商标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组长由当年承办泛珠三角区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席会议的省(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分管(负责)商标工作的领导担任,组织并负责召开有关深入实施商标战略的联席会议,各成员方就合作事项相互沟通,达成共识。
(二)各协作成员方按照合作协议要求,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深入实施商标战略的区域合作列为重要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的实施意见和具体措施。本协议于2012年12月6日在海口签署,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九份,成员单位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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